各方观点
5月27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表示,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他建议有家暴发生时,“离婚冷静期”可中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认为,一部好的民法典,应该通过限制更好地保障和实现民事主体的自由。“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正体现了自由与限制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反映了中国人对家庭和社会的看法。
白岩松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先交代大家一个数据去了解,在2019年中国结婚登记接近950万对,2019年离婚登记有多少呢?415万对,大家通过比较就会知道,设计这样一个冷静期,不是说要限制离婚自由,而是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冲动的、轻率的决定要离婚的念头。很多人离婚是因为哪句话说得不对付了,一下子就急了,那咱离婚吧,好,明天早上就去了。有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冷静一下,真想离婚的不差这一个月,但是由于冲动想法的,可能就在冷静过程觉得太孩子气了,还可以重新回到正常的婚姻和家庭的轨道当中。所以我觉得这一个月恰恰不是对婚姻自由的一种破坏,而是怕过于自由的草率。
蒋胜男代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离婚冷静期(你)给他30天,他可能还不够,60天还不够,因为性格不合就没有办法过下去。你给他多少冷静期都不够,你得给他设一个结婚冷静期,你要结婚前你等一下,过一个月来,你还是不是准备结婚?我觉得比起离婚冷静期来说,结婚更应该设置结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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