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不接受刘鑫道歉
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不接受刘鑫道歉,2017年第一次见面,面对摄像机刘鑫给我道过歉,但转头就在网络上持续地攻击诋毁江歌,这一切都是她想逃脱法律责任。如果她真诚地道歉,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留学生江歌于日本遇害一案发生于2016年11月3日。当时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认为,刘暖曦对江歌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索赔207万余元。
江秋莲在宣判后表示,目前尚未考虑上诉问题。对于判决结果,她表示:“在我意料之中,尊重法院的判决。”
(原标题:江歌母亲不接受刘鑫道歉:如果她真诚,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来源:北晚在线综合 极目新闻 城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