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摩托车  深圳    SEO  网站建设  防静电    印刷  全钢防静电地板  铝合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 » 服务行业 » 正文

17岁少年救人溺亡 证人怕赔偿撒谎 究竟真相如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13
  2013年8月,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17岁的少年黄磊为救女同学柏某及其表弟,溺水身亡。然而柏某为了家人曾选择了撒谎,致使黄磊见义勇为的认定申请一再被驳回。1月26日,据黄磊父亲黄利强消息,经过7年的努力,他们终于为儿子争取到了见义勇为认定决定。


17岁少年救人溺亡 证人怕赔偿撒谎 

  据了解,2013年8月18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黄磊与柏某的表弟双双溺亡,作为唯一幸存的柏某担心家人赔偿,选择了撒谎,称不慎落水的是黄磊,救人的是表弟。直到2个月后,她才在QQ空间发文吐露实情,黄磊不但为救柏某表弟落水,更是在生死关头将同样溺水的柏某推向了岸边。

  得知实情的黄利强夫妇开始为儿子奔走,希望儿子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没想到这个过程花了整整7年。柏某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成了影响结果的最重要因素。

  广安区政府认为黄磊不属于见义勇为。黄利强夫妇开始打行政官司,同样一次次被驳回。当案件第二次来到四川高院后,黄利强夫妇等来了好的结果。

  四川高院认为黄磊下水对刘某实施救助行为这一待证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也应当认定黄磊在克服溺水求生本能情况下救助了柏某,使柏某成为唯一幸存者。


17岁少年救人溺亡 证人怕赔偿撒谎 

  二审判决撤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行政判决,撤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关于不予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黄磊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政行为。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行情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今日资讯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索引 | 粤ICP备12009902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