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傍晚,家住六安舒城某小区的袁某因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为发泄不满情绪,醉酒后将数个花盆和木椅从六楼扔向楼下的小区道路,并在阳台上辱骂过往行人,其高空抛物的行为虽未伤及行人,但危险性极大,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愤怒。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开展调查。案发现场的道路,行人、车辆来往频繁,袁某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肆意妄为实施高空抛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6月5日,犯罪嫌疑人袁某被刑事拘留。
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空抛物本身就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这个跟伤人不伤人不应该有直接关系,只要抛物必须应该受到惩罚,如果伤人那就不单单是惩罚的问题了而是数罪并罚!让这些没有公德的人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