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遭受性侵,对孩子的生理与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刘希娅代表说,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知如何面对,容易出现抑郁等心理问题,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保护孩子。
在走访调研中,刘希娅代表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少是被害人在学校或补习机构的老师等熟人。2019年3月,“女童保护”座谈会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受性侵儿童超过750人。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比如,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竟然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重点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群。
刘希娅代表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教育不够,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有顾虑,家长不重视,孩子很羞涩。学校害怕此类事件有损学校名声;一些家长可能觉得孩子还小,没有必要进行相关教育;而孩子对于性教育的问题难以启齿。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遇上此类事件后的应对处理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获取、保留证据,致使证据灭失。
对此,刘希娅代表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她认为,可以考虑建立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资料的专项信息库,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跨区域联网和实时更新,实现跨区域查询犯罪记录,解决犯罪嫌疑人异地流窜等问题。由有关部门在信息库中完善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内容,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
“要完善机制,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刘希娅代表说,2018年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上海、重庆、贵州等地已在探索试行。建议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如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级各类课外培训机构、儿童医疗机构、游乐园等场所,在招聘员工时都必须进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任何有性侵犯罪记录者一律不能录用。还要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未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是关键。刘希娅代表认为,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性侵的第一道防线。在道德与法治、健康教育等课堂上,老师教学生认识并学会保护隐私部位、具备基本的两性常识。还可以开展法治课堂,宣讲如何预防性侵、遇到此类情况如何保留证据、报案。在家庭中,家长也应教育孩子与异性相处的方式。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防范性侵伤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