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徐建明表示,希望三大运营商在5月底之前提交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要求,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让公众看到有关部门的反应能力和社会监管效益。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浙江电信产业已进入一个新的通信业大发展的时代。截至2020年2月底,浙江省固定电话用户1303.9万户,移动用户8604.26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22.3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147.1部/百人。
与此同时,随着电信行业发展不断深入,消费投诉也呈明显上升趋势。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涉及通信领域服务质量除外的各类投诉举报8499件,其中移动占62.6%、电信占25%、联通占12.4%。
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励金介绍,当前电信行业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骚扰电话问题多引发纠纷,未经消费者确认或误导性信息产生纠纷,促销活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产生的消费纠纷,携号转网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霸王合同条款投诉等五大方面。
徐建明表示,浙江是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有能力也有义务营造一个良好的电信消费环境。三大电信运营商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清单式公示提升资费透明度;规范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在促销活动前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审查工作;规范携号转网业务,保护消费者选择权;肃清行业乱象,强化对骚扰电话的管控,从而降低整体投诉数量,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安全感。
为实现“发现一个投诉,解决一类问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希望各通信运营商针对现存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清单、深入剖析、主动作为、补齐短板。
徐建明要求,在5月底前,三大运营商要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方案并具体落实。对于不积极整改的电信运营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予以关注,不定期向媒体通报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此外,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于8月底对各运营商服务提升情况开展回头看。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也将重点抓好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强化价格服务监管、强化骚扰电话整治、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等四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运营商的配合,提升社会监管效率,确保整改举措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