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实体店消费无理由退货
活动鼓励线下实体店以“自主承诺、自愿实施”的形式参与。经营者可向深圳市消委会申请,也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报名,申请通过后,即可获得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称号,并应在经营场所悬挂相关公示牌。申请须符合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开展营业等基本条件,且须履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第四条要求,包括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跟进,确保退货落实到位;将“无理由退货”标识和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流程、时限以及相关细则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注意事项。参与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首批参与的部分企业承诺高于活动基本要求,例如天虹商场联营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承诺的退货限期为30天,钱大妈和迪卡侬自有品牌承诺无退货限期。
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如若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此外,活动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也进行了约定,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保证了商家的合法权益。(北晚新视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