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摩托车  深圳    SEO  网站建设  防静电    印刷  全钢防静电地板  铝合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 » 服务行业 » 正文

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未成年性同意年龄为什么要提高未成年性同意年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57
 【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未成年性同意年龄“司法实践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当被害人群体处于14到18周岁之间,与犯罪人又有监护、师生、管理等特殊关系时,犯罪人经常会以对方同意为由进行辩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刑法,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信赖关系中的性同意年龄提至18周岁# ;对男女年龄差不超5岁的恋爱对象,性同意年龄仍保持14周岁;对其他一般情况,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

我国刑法规定,奸淫14周岁以下幼女的,无论幼女是被强迫还是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因为幼女是没有性同意能力的。

14周岁的性同意年龄在实践中是偏低的,在我国,未成年女性即使已年满14周岁,往往还没有足够成熟的对自身性行为的认识。”朱列玉在议案中提到一组数据,成都工业学院四川性社会学与性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416名13到17岁未成年人中,有高达13.93%的未成年人对自己是否遭受过性侵害表示“不知道”。

朱列玉说,在未成年人性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未成年女性进行强迫或诱导,令其陷入弱势地位或孤立无援状态,从而让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对其性侵行为做出同意的表示。因此,应当对此类情况中未成年女性的性同意年龄做适当调整。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行情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今日资讯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索引 | 粤ICP备12009902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