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理时长超过800小时公共场所视频 寻找牛某军行动轨迹
据记者了解,调查组第一时间调取了牛某军工作地、住宿地以及事发当日途经地所有公共场所视频,共计800多小时的视频内容。经过反复查看,明确12月9日0时43分牛某军从工作单位步行下班,于0时56分回到员工宿舍,后未再离开。直至12月9日22时15分,牛某军身着浅色上衣及深色裤子,一人空手离开员工宿舍。
23岁女孩失联多日 警方回应3点质疑
按照单位排班,牛某军当晚应该去单位上班,但通过公共场所视频,警方发现当晚她并未按照往常上班路线往北走去单位,而是独自往相反方向,向南往梁溪河方向行走。 22时18分,牛某军经过溪北新村,22时22分,在梁清路蠡溪路口过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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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时29分,进入景鸿苑西门,22时30分许在景鸿苑14号附近遇到散步的居民,22时33分(公共场所视频显示为22时28分,相对实际时间延迟5分钟)走出景鸿苑北门后从公共场所视频画面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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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反复试验,牛某军出现在各点位公共场所视频的间隔时间与常人步行用时相符,且均未发现有人尾随等可疑情况。同时,牛某军走出小区北门后即是梁溪河步道。该步道北边紧临梁溪河,南边为封闭小区,步道由西向东仅有隐秀路、蠡溪路、青祁路三个出入口,总长度大约1.2公里。步道三个出入口均有摄像头。公共场所视频显示牛某军进入步道后均未从任一出入口走出。警方通过查调公共场所视频对当晚进出该区域的人员逐一排查,目前未发现可疑情况。
二、摸排走访相关区域尚未发现可疑人员
除调取公共场所视频外,警方对牛某军离开景鸿苑小区北门后必经的梁溪河步道河岸、绿化带、凉亭等公共部位开展排查,均未发现其踪迹。对事发沿线小区居民走访过程中,也无人反映有异常情况。通过走访牛某军的同事,亲友等关系人员。全面了解牛某军来无锡后的工作生活情况。结合各类数据分析,目前未发现牛某军当晚接触可疑人员。
针对公共场所视频中牛某军在景鸿苑小区遇到的路人,警方也进行了调查,据他介绍,当晚10点30分许在小区内散步时遇到牛某军,牛某军主动向他询问如何走到桥下河边去,说自己白天在那玩把证件丢那儿了。他告知可以走小区北门。随后牛某军向小区北门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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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针对河道沿线开展联动搜寻
警方根据调查分析认为,牛某军有落水可能,12月11日上午开始,警方联合水利、消防救援、蓝天救援服务队持续在梁溪河相关河道以及沿河岸边绿化带、小区进行搜寻。截至12月16日中午,共先后投入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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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事发河道梁溪河是无锡的骨干河道,全长8.22公里,河宽30到125米。最深处近4米,沿岸水深也有2米左右。河道联通京杭大运河,水流速度较快,给搜寻造成一定难度。目前警方采取的是以牛某军走出的小区北门为中心,在河道上游2公里,下游2.5公里的范围内以声纳设备加人工摸排的方式进行搜寻。截至发稿时警方调查和搜寻工作仍在进行并将持续开展。
对网络上一些疑问和猜测,警方也开展了针对性调查。
1、网传有外卖骑手在事发当晚看到有女子在景鸿苑北门外的梁溪河边哭泣。
经警方查实,外卖骑手李某某(男,35岁)在事发时间段并未在事发地附近出现。经对其传唤审查,李某某陈述其在网上看到有关牛某军的报道后,为博眼球,编造了自己看到牛某军在河边哭泣的消息,并散布到网上。后该消息被大量转发,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处罚。
2、网传牛某军进出景鸿苑小区时穿着情况不同。
经滨湖警方对12月9日22时15分牛某军离开员工宿舍时公共场所视频画面及离开景鸿苑小区公共场所视频画面进行对比,身上所穿衣服均为浅色上衣及深色裤子。造成出现进出小区视频画面内衣物变色的原因是由于环境光线差异,摄像画面在夜间启动红外摄像模式时产生色差,故视频中牛某军所穿深色裤子呈现白色,并非着装出现变化。
3、网传牛某军去河边寻找白天遗失物品。
经滨湖警方调查, 12月9日凌晨牛某军下班离开工作单位后就返回宿舍, 12月9日0时56分至22时15分期间,牛某军一直在员工宿舍内未离开,不存在白天在河边遗失物品的可能。此外也未发现牛某军来无锡后去过事发地附近。(总台记者 杨光 黄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