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本林称,协定一经生效,各成员国之间就会按协定规定立即降税,履行服务投资开放承诺,执行协定各领域的规则。他表示,中方已经梳理了协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其中613条已完成实施准备,占全部义务的87%,其他条目在协定实施前也可以准备到位,能够在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协定义务。
中国成率先批准RCEP国家
RCEP是各项指标领先全球的超大自贸区,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
在1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2万亿元,增长了3.5%,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1.7%。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RCEP将继续推动区域产业链价值链整合,有助于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区域外企业更多布局RCEP成员国市场,推动区域内经贸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区域自由化发展一方面可以带来贸易创造效果,即成员国可以更好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成员间贸易活动规模将逐步增大,相关企业贸易机会将逐渐增多;另一方面还可以带来贸易转移效果,主要由于区域内形成了更优惠的贸易条件,促进之前区域外贸易向区域内转移,给成员方带来更多红利。”
庞超然指出,为履行好RCEP义务,一方面,我国需要尽快根据RCEP协定要求,适当对国内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调整,使国内规则更好地与国际协定义务相符;另一方面,我国也要加大对相关企业培训力度,让更多企业用足用好RCEP条款红利。
余本林也表示,RCEP协定中关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应用,会显著增加区域内中间品的交换,将带动从工厂到口岸、从口岸到消费终端的国内段物流产业发展。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快件、易腐货物通关速度的提高,将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国际海运、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等服务进一步扩大开放,还将进一步加强物流网络,提升物流速度。
此外,余本林还指出,RCEP带来的货物贸易、投资增长,将带动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需求增长。未来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产业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服务业提质升级,也有助于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那么,企业应如何抓住RCEP机遇呢?在经营策略上,余本林建议企业要抓住累积带来的贸易扩大的机遇,加大原产地累积政策使用力度;其次,利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产业链中的中间品生产规模;同时调整投资策略,加大RCEP区域内投资和生产布局,充分享受域内产业链供应链整合优化带来的红利;此外,中小企业要利用更容易达到原产地门槛的优惠政策,积极从利用好协定累积规则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