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禁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是怎么回事?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孟安明建议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小学大纲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有偿教育服务。有偿补课屡禁不止,有以下几点原因:
1.原因一是学校教学不到位。有的教师课堂讲授内容快、多、难;有的学生天生资质有限,任课老师不愿因人施教;有的学校考试出偏题、难题。学生考不出好成绩,只有求助课外补习班。
2.原因二是社会培训机构渗透中小学基础教育,教育引向商业化。教师私下有偿补课仍存在,教学大多采用“以考代练,以练代教”,刷题、测试为教学常态,学解题大招,找解题套路作为学习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学生的学习思维完全被训练成了套路式、程序化步骤式。
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1.强化制度建设
建议由国办发文,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小学大纲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有偿教育服务,禁止广播电视平台和互联网平台登载相关广告,明确违反规定后的处罚、惩戒措施。各学校应制定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落实措施,教师应签订不以任何方式参加有偿补课行为的承诺。
2.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学大纲
中小学各年级的教学大纲应有机衔接,各年级的界限明确,教学内容、考核目标要合理,应保证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即可完成学习任务。各学校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要求,不得任意增减教学内容,考试不得超出大纲要求出难题、怪题、偏题。
3.加强执法
各地方和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处理与中小学有偿补课相关的投诉,投诉电话、投诉网站应在各学校张贴。工商局、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对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公共宣传平台上发布涉及中小学生有偿课外补习广告进行清理、惩处。
总之,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需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