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现将我局近期查处的3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经查,哈尔滨市南岗区悦惠购生鲜超市(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N9UU35)、哈尔滨市南岗区放鑫购生鲜超市(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CD4P35R)、哈尔滨市南岗区融惠微利便利店宣庆店(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C94D10G)三家企业,在销售散装鸡蛋及蔬菜产品过程中,不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中对“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已对上述三家企业涉嫌哄抬价格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目前,我局已向三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拟对三家企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原标题: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三家涉嫌哄抬价格企业调查处理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