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情况如下:
莫某某,女,51岁,桥头镇石水口村开业纸品厂会计,家住桥头镇凯逸豪庭小区。
1月11日,港籍司机林某某初筛结果呈阳性后,莫某某被判定为林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当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3日,莫某某再次接受采样检测。1月14日凌晨,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经初步流行病学调查,1月10日、11日下午,莫某某曾与港籍司机林某某在开业纸品厂厂区的小卖部有过直接接触。初步判定,莫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有33人,32人已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另有1名密切接触者已通报相关地市。其中我市9人1月11日和13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1人1月12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22人已采样结果待报。
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1月10日15时左右,自驾车到桥头开业纸品厂厂区小卖部(地址:桥头镇石水口村西片一街2号之一);
16时左右,自驾车到桥头镇旧街新培英幼儿园附近护理店(地址:桥头镇广晋街西二巷5号);
19时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
21时左右,自驾车再次到厂区小卖部,直至21时30分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11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桥头镇新城市场,先后在三家售卖鸡肉、猪肉和牛肉的档口逗留;9时10分左右,自驾车到桥头镇文明路味多鲜汤粉店买早餐(地址:桥头镇文明路630号),随后到旁边的药店(地址:桥头镇文明路636号);
10时左右,到桥头镇邓屋管理区村委会食堂短暂停留,随后前往厂区小卖部,然后到桥头镇旧街新培英幼儿园附近护理店(地址:桥头镇广晋街西二巷5号);
12时左右,到桥头镇文明路玉姐私房菜就餐(地址:桥头镇文明路389号);
14时左右,回到厂区小卖部;
17时左右,自驾车到桥头镇石水口市场附近德利厨具百货批发部(地址:桥头镇水口城路43号);
18时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随后自驾车到桥头医院接受核酸检测,采样后即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