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张洪波利用担任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486.130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为亲戚购买房产及支付工程款。
"中国鸭王"张洪波受审
2009年5、6月份,中国工商银行庆云支行到中澳集团拓展信用卡业务,被告人张洪波决定申领信用卡套现使用,在养鸭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养鸭户的身份证件信息在中国工商银行庆云支行申领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共计851张。自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中澳集团先后通过本公司P0S机刷卡套现共计约2.1亿元,作为本公司经营资金使用。
此外,张洪波还被指控在担任中澳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期间,多次通过本人及公司会计张某某的账户挪用公司资金共计4346.9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