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反杀夜闯家门者被判死缓
“许振军再次闯入家中的行为明显不当,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张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但这种闯入住宅的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上存在疑问。许振军此时赤手空拳,一人进入院内,闯入目的尚未明确具体化,不能确定其再次预谋纠集他人实施有准备的严重暴力侵害。”河南省检称,原审法院在量刑时依法已经酌情从宽考虑。
父子反杀夜闯家门者被判死缓
11月4日,红星新闻刊发题为《“反杀”夤夜闯宅行凶者后的4126天》的报道: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因举报村支书贪腐,2009年7月2日晚,村民张好峰家遭到村支书之子许振军带人上门报复;十数天后的7月19日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双方在院内发生冲突后,许振军被砍中要害死亡。新乡中院、河南高院均认为,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二人被判处死缓。张好峰父子及其亲属坚称,该行为系正当防卫,并申诉了11年。2019年3月,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检将该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
父子反杀夜闯家门者被判死缓
2020年11月10日,河南省检出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称,案发前17天,许振军纠集他人闯入张家伤人,案发当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对于引发本案有明显过错,但“仅仅依据许振军上次有明显过错的经历,并不能直接确定其本次一定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河南省检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并无明显不当,“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本院决定不提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