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湖北襄阳一男子和妻子带着两个儿子前往枣阳游玩,在乘坐客运班车时,却被要求给5岁儿子购买全价票。5岁儿子身高不足1.2米也要买全价票,男子因此提出质疑,男子认为如此收费不合理。男子先是向售票员提出孩子不满五岁,是不是量一下身高再买票,售票员告知就是怀里抱着的婴儿也得买成人票。
男子为了不耽误行程,无奈购票乘车。在下车后,男子找到司机理论,对于男子质疑,司机告知:平时一个座位带一个孩子可以不收钱,但从今天开始,只要抱在手里的小孩,都算一个人头,就是怀抱的婴儿也算,只有怀在肚子里的不算。
司机称小孩抱在手里,在交警眼里就是一个人:我们线上已经有4台车的师傅就是因为抱在手里的小孩算超员,证全部扣掉了。
司机比比划划,手夹香烟说得头头是道,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
网友评论:
这个得从超载开始说起,这个规定太死了,小孩在交警眼里也是一个人,司机没错没问题。
源头问题不解决,这个矛盾就永远存在,不能一味怪司机。
这个一直就有这个矛盾,交警查超员可不管你小孩多大。
这个是个人承包经营,国家没补贴,差价谁承担?交警又只只按人头算人数。
突然感觉司机挺有道理的,交警超载也是按人头算。
如果司机没说谎,确实应该还从源头找个说法!
难道收成人票有问题吗,又不是国家企业。如果客车发生事故,说不好听的,小孩儿车祸身亡,那请问赔偿时候要不要也来个半价赔偿甚至不赔偿?
这些车都是个人承包的,很少有半价的,除非你去售票窗口买,人家有补贴。
也可以理解,公交地铁铁路的免票、儿童票,属于国家补贴运营,私人运营则不同,根据成本有一定的定价权,交通法交警超载按人头计,多个婴儿就要少坐个成人。但希望能事前明确规定好,给人选择的空间。
确实如此,节假日坐大巴连婴儿都要收钱,不能超载,按人头算的,如果是在站内买票就可以买孩童票。
是一直收费的,平时人少可能也就算了,现在人多,指望这个时间段挣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