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陈尸水塘手机疑存性侵视频
不予立案通知书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9月24日,横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先生并未向他们提供前述视频,“没有看到这种视频。”该工作人员说,法医对张茗死因作出的结论为“非暴力致死”。若张先生提供相关视频属实,他们将启动调查。事发已近三个月,为何未第一时间将视频提交给警方?9月24日晚上,张先生称,“担心被警方删除。”但他表示,相关资料已由代理律师于近日转交至南宁市公安局,暂未收到答复。
25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于9月15日收到张先生提交的材料,目前,针对前述案件的复核时间已延长。他们准备寄送延长复核期限通知书。“复核期限(原本)是一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的话我们可以再延期一个月,也就是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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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称,有村民告诉他,6月28日放学后,张茗被一名女同学从家里接出去了,当晚失去联系。6月29日,他向警方报警,当天下午在后山水塘里发现张茗,已身亡。3天后,张茗的班主任通知说,在前述同学处找到他女儿的手机。他发现手机的数据已全部被删除,“什么都没有,手机是由公安工作人员**出来的”。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张先生称,他请人恢复手机里的数据,发现几段视频,其中包括有女孩疑似遭“强奸”的视频以及其他裸身女孩被殴打的视频。
张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孩疑正遭到一男生的性侵,女孩捂着脸哭泣,无法看清正脸。张先生称,他根据声音和体态特征,判断视频中的女孩是其女儿。他确认遭性侵的女孩身穿的上衣,女儿也有。
视频中的女孩穿着整体黑色、袖子上带白色线条的上衣,张先生怀疑女儿去世前的某天遭到强迫。他回忆,女儿被打捞上来时,身穿灰白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鞋子不见了。
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张茗于6月29日在一村子废弃石场水坑处死亡一事,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不予立案。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张先生仍对女儿的死因存疑,不认可前述决定并申请复议。他提供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该局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该份文件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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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9月25日,张先生告诉记者,女儿身亡后,当地公安让其在签一份关于女儿溺亡的报告书,他没同意签字。“我没有收到尸检报告。”张先生说。针对是否出具尸检报告,同日下午,横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未予明确回应。他表示,稍后将在横县公安局官方平台发布官方通报。
张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收到县公安局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他们已向市公安局递交材料申请立案,目前当事人方面还在不断调取和补充相关材料,在等警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