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打击医闹出新规
《通告》明确,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编造、散布虚假医疗活动和医疗纠纷信息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有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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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管“医闹”!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该法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110条。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该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该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从2017年12月以来,这部法律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经历了4次审议,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参与者,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介绍,这部法律解决的主要就是病有所医、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问题,体现了人民性、公益性的原则。
原标题:海南打击“医闹”有新规:医院内焚烧纸钱摆设灵堂等将被处罚
来源:综合 南海网 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