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6月24日晚22时许,被告人林某某酒后回到其暂住的西安市未央区锦园君逸西区21号楼801室,声称要拿刀剁了其同居女友徐某某及徐某某的儿子徐某(殁年二岁四个月),被害人徐某某抢先将菜刀从厨房扔出窗外。后林某某抓住徐某某头发将其拖至客厅跪着,并将被害人徐某从床上提起,摔至客厅的地板上,在其头部、腹部等多处踩踏,徐某某在阻拦过程中也被林某某踢其头部,扇其耳光。后林某某又用菜板、锅铲殴打徐某某及徐某,并一脚将徐某踢出去撞到客厅的墙上,将徐某举过头顶重重地摔在地上。后林某某将徐某抱至卫生间洗漱池内用水淹徐某的头部约五分钟,而后又往徐某嘴里灌白酒,并多次将徐某往地上摔。被告人林某某对被害人徐某某及幼儿徐某的殴打行为持续了约两个小时后,又逼迫徐某某将徐某带至小区内游乐场位置,林某某继续将徐某往地上摔,并威胁徐某某离开现场,徐某某离开后电话求助朋友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被告人林某某抓获,将徐某交120急救人员抢救,但徐某因伤情过重已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徐某因系外伤致重型颅脑损伤及心肺挫伤,致急性呼吸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其生前溺水、饮酒是辅助死因。被害人徐某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行为已构成数罪,提请法庭依法判处。该案现已休庭,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过程在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西安中院官方微博全程同步直播,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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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