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早,李国庆伙同另外4人前往当当网公司抢夺公章共47枚,并在当当网公司内张贴《告全体员工书》,宣布自己将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此,当当网市场部在今日(4月26日)晚发表声明称,根据《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有公司2/3表决权以上股东通过,而当当网一直存在有效的章程,李国庆的决议所说事项,涉及修改章程,其表决权不足2/3,因此李国庆所宣布的决议无效。
当日晚些时候,李国庆再度发布公告,称自己要求召开当当股东会,设立董事会,俞渝不同意,公司监事也未履行职权。因此李国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临时)股东会。当当公司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并支持李国庆,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和总经理,股东会决议获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这份公告还指出称李国庆和俞渝尚未离婚,当当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并表示表示没有当当公司公章的公司声明,均不能代表公司。
李国庆用“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章发了这份公告,那么公告没有公章有用吗?根据律师回答,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