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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感染原因正在调查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6  浏览次数:13
   7月16日下午2时17分,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通报:

  7月15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医学观察中)。主要情况通报如下:确诊病例,女,24岁,系中泉广场三楼营业厅工作人员,常住地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7月10日,该病例因咽喉疼痛等症状,由120救护车运送至定点医院。该病例7月14日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7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确诊病例感染原因正在调查中。经排查密切接触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

  7月16日上午9时,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消息,7月15日0-24时,浙江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疆输入),无新增确诊病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库某某,男,50岁,户籍新疆乌鲁木齐,在绍兴经商。7月10日乘航班由乌鲁木齐至萧山机场后,由朋友自驾接回绍兴。7月14日接到新疆当地疾控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核酸检测。7月15日自驾前往绍兴市人民医院采样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现已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目前,已排查出当地密切接触者8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记者拨打乌鲁木齐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疆内旅游只接待散客,不接待旅行团,其他地州当地有自己的疫情防控政策,根据乌鲁木齐相关政策,来新疆旅游到乌鲁木齐机场,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检查,对于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的核酸检测证明,政策是实时在变动的,具体情况可联系乌鲁木齐市疫情指挥部咨询。(健康时报记者 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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