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各地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疏导,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