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亦同时按《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刘赐蕙女士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
公开资料显示,刘赐蕙女士于1966年出生,一九八四年加入香港警务处,多年来担任不同的岗位,包括刑事情报、刑事调查、刑事政策及支援、毒品调查、商业罪案调查、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事务和前线警务工作,并曾任分区、警区和总区指挥官。凭着调查诈骗案的专业知识,刘女士于二零零四年协助社会福利署处理大量骗取综援个案。
刘女士担任警务处助理处长期间,曾任多个职位,包括新界南总区指挥官、助理处长(人事)和香港警察学院院长。她出任香港警察学院院长时,负责监督为三万多名警务人员提供的所有培训课程。
二零一九年三月,刘赐蕙晋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监管处处长,负责监督资讯系统部和服务质素监察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