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固定式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固定式支架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三台镇西南约7.5公里,杨庄村以西约5公里。G335自场区北侧约500m处呈东西向通过,S303自场区北侧约1.5km处,呈东西向通过,交通便利。地貌为荒漠戈壁滩,冲沟相对少,生长有少量荒草,地势平坦,场地开阔。
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10万千瓦的固定式光伏组件支架及配套附件采购:
(1)负责供货范围内光伏组件支架的试制、加工、制作(包括防腐)、试验、包装、由制造厂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运输(不包括卸车、堆场及二次倒运)。
(2)组织和实施买方或监造方参加的试验、结构检验和验收,并提供相关试验、检验合格证件等证明资料,配合现场交货验收。
(3)配合现场进行光伏组件支架试组装和对现场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
(4)光伏组件支架的全部成品材料供货,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全部钢结构及配套的螺栓、螺母、螺母垫片、连接件、光伏组件安装压块和光伏组件安装螺栓等。其中,螺栓、螺母、垫片供货时应附加1%的成套供货量,用于安装损耗。
(5)承担全部原材料送检第三方试验费用、防腐试验等制造过程中相关的检测和试验费用。
(6)结构及防腐满足25年项目现场环境及使用要求;质保期5年。
5、计划供货时间:
2020年8月20日前第一批到货5万千瓦;2020年9月10日前第二批剩余全部到货。(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
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单次供货1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50万千瓦(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光伏电站固定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DL-2020-01
项目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光伏电站项目固定支架采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结束:2020/07/13 12: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结束:2020/07/13 12:00
1.招标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时间安排:
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7月13日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固定支架采购招标。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国内生产型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固定支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 厂商或其分销商。
4.3 投标人或其设备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存在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关系,或与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投标人2019年应具有10个20MW及以上项目固定支架的供货经验。
4.9 投标人固定支架年产能300MW以上。并能提供投标型号固定支架 1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性能证明。
4.10 投标人选用的固定支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TUV或UL或VDE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选用的固定支架应当提供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4.11 固定支架应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期。
5.报名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0年7月13日前,标书文件为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电汇),售后不退,开具收据,无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光伏电站固定可调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DL-2020-02
项目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光伏电站项目固定可调支架采购
1.招标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时间安排:
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7月13日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固定可调支架采购招标。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国内生产型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固定可调支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 厂商或其分销商。
4.3 投标人或其设备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存在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关系,或与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投标人2019年应具有最少1个20MW项目固定可调支架的供货经验。
4.9 投标人固定可调支架年产能300MW以上。并能提供投标型号固定可调支架 1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性能证明。
4.10 投标人选用的固定可调支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TUV或UL或VDE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选用的固定可调支架应当提供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4.11 固定可调支架应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期。
5.报名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0年7月13日前,标书文件为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电汇),售后不退,开具收据,无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