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落地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需永久性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
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引导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并纳入公费农科生计划。加大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引导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支持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支持农机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
大力培养农机实用型人才。将农机驾驶操作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新购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弘扬工匠精神,遴选和培养农机“土专家”。加强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