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最新消息,顶替者父母承认当年顶替别人上学的事实,但自称是由孩子舅妈办理,他们对具体顶替细节并不知情,舅妈在2004年孩子入学一个月左右便去世了。
此前,山东理工大学曾派人到山东聊城冠县调查这一事件,在见到顶替者陈某某后,陈某某及其家人此事并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提到“相关入学材料由我(陈某某)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
山东理工大学承认:
入学审核不严
对此,涉事高校山东理工大学承认入学审核不严。
从山东理工大学提供的一份《关于做好2004级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可见,入学资格审查须保证中学档案、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照片材料与学生本人情况一致。
校方介绍,以上材料是由学生的辅导员老师进行初审把关,发现可疑情况须上报招生就业处复审。
陈某某为何能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目前正在调查中。
当事人:
已委托律师,将起诉顶替者
6月17日,山东聊城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事件的当事人陈春秀发表声明,目前已聘请律师帮助维权,将起诉顶替者陈某某。
据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介绍,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女子陈某某,高考分数为303分(文科),比当年文科类专科分数线低243分;被顶替者高考分数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类专科分数线27分,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但录取通知书却被陈某某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