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晚上12点左右,海岸警察支队灵山卫派出所接到崔某(31岁,本地人)电话举报,称在滨海大道附近一处公寓里有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民警赶到现场调查,经崔某指证在一间公寓内查获嫌疑女子高某(19岁,沂南县人),但没有发现嫖娼者。民警感到奇怪,就询问高某有关情况,结果高某支支吾吾,最后竟然承认他就是嫖娼者。
经进一步审讯,崔某供认,当晚他喝了不少酒,后来从网上联系了高某,崔某支付高某500元,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崔某后来觉得钱花多了,有点冤枉,加上酒劲也没退,就打电话举报高某卖淫。崔某只觉得举报卖淫有功,没想到自己嫖娼也要受到处理。目前,高某、崔某因卖淫嫖娼已被黄岛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